以下文字摘自《关于写信的记忆碎片》,作者张立宪。所参版本见于《闪开,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记忆碎片2.0(升级版)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2008年4月第1版,2008年6月第2次印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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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45-146
但这个道理我明白得太晚。一个处在青春期的男子,内心的惶惑,自卑,是一定要用张狂、嚣张来掩盖的,努力塑造一个潇洒、自信又深刻的自己。
曾经看过一部小说。两个少年比赛泡妞,一个情场得意,另一个看到,心里难受到极点,就对那个拔得头筹的哥们儿吹嘘他勾引了对方的女友,好显得自己也不是吃干饭的。两人在旅馆房间里吵了整整一夜,以为被戴绿帽的哥们儿仔细盘查,而吹牛的哥们儿则愈发说得活灵活现。这是作者的叙述是这样一句话:
他通过编造尽可能逼真的细节,令真相不那么痛。
这句话让我眼圈一红,继而发笑。
想起向一个女孩搭讪,伊人终于理财,说起一本书,问我有吗。急忙说有。然后撤退,骑着自行车跑遍海淀镇,把那本书请回来,先用手人使劲揉搓书角,使之变旧,然后连夜攻读,几乎在每一页都留下划线和眉批。第二天,红肿着一夜未眠的双眼,将那本似乎被我熟读过六百遍的书交给伊人。
我青春的虚荣与做作。
p148-150
美丽善良的姑娘,如果你见到一个小男人在别人面前还算正常,未读在你那里傻得流鼻涕,当他拐弯抹角吞吞吐吐手足无措进退失据时,只能说明这小子爱你。因为太在乎你的感受,才使他无所适从。
如果你一点儿都不喜欢那小子,也请你一定要善待他。
如果你对他还有那么点意思,就请对他保持一点耐心,等这头小男人长大。你会是他最好的学校。
真相也许禁不起推敲,成长也许充满未知,但他期期艾艾地站在你眼前的这一刻,是真实存在的。
有的日子里,南瓜就只是南瓜。菲利普·德朗说的。
那头小男人走在大街上。那条接到均匀地分布着鱼头泡饼、小肠陈、老北京炸酱面、东坡肘子等充满烟火气和活力的东西,还有一家书店。两道槐树引导着这条街穿过东西。
他要从东走到西。
正前方是鲜艳的夕阳,使整个接到看不到任何阴影。他就这样,背着一个书包,从人流中滑过,书包均匀地拍打着他的屁股,一直走到太阳坠下。
这是下午五点到五点半之间的北京,他的脑海中只你的名字。
当你年华老去,静坐椅中,抚首往事,也许会想到,应该学会接受那个泥沙俱下的傻小子。此时的他,正走在路上,满怀疲惫,突然路边的小店里传出一句歌,飘入他的耳朵:
多少平淡日子以来的夜晚
你曾是我渴望拥有的期盼。
他停下脚步,呆了片刻。
在当年的收信大赛中,我收到最多的一天是四封。但这封信足以让我自豪,因为这是同一个人在同一天写的。
别误会,并非只有异性才有一日四信的劲头,给我写信的,是一个哥们儿。
更不要误会,这个同性给我写信,是因为他在汇报追求一个异性。
那天,他决定向那个思慕已久的女孩表白心迹。他给她写下一封信,在给我写一封信,记录给她写信时的心情;他给她投出那封信,在给我写第二封信,记录给她发信时的心情;他又给她写下第二封信,然后给我写第三封信,记录给她写第二封信时的心情;他等待她的,消息,写下给我的第四封信,记录他等待中的心情,是欢喜背上还是一点点不知名的愁。
滑稽吗?才不。
你没有过这种行径吗?真可怜。
一个人的成长太过艰难,当一头小野兽战战兢兢迈进钢筋水泥的丛林时,它需要有同类与之分担。
p151-153
初次恋爱不叫初恋,初次失恋才叫初恋啊。
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小男人来说,失恋可是天大的事儿。唉不是别离可以磨减。有首歌如此唱道:我一哭全世界都为我落泪。
朋友失恋后倾吐痛苦感受的信,起厚度仅次于恋人热恋时倾吐甜蜜感受的信件。这是小男人内心深处的撒娇情结。
我看过一套漫画。一个小孩不小心摔了个嘴啃泥,站起身后,开始四处寻找,屋里、屋外、厨房、卧室、楼下、楼上,费时良久,找了个遍,终于见到妈妈,然后“哇”的一声,泪飞顿作倾盆雨。
所谓痛苦,正式基于这种撒娇心里,当知道自己的痛苦有人见证有人倾听,并会同情难过时,这种痛苦就像酵过的免费一样一发而不可收,变得松软而庞大,比如《艺术人生》在适当的时候起点儿一跃,等那人一哭,旁边观众还开始恰到好处地故障,于是更多更贱的泪水就随着不怀好意的掌声滂沱而下。痛苦就是这样,越有人劝就越不听劝,越有人起哄就越哭得兴起,想《超级女生》那样众多人齐声呐喊“春花不哭”,春花妹子不哭才怪。
我一度喜欢上这种为人疗伤的举动,像知心姐姐一样善解人意。他要写一封长信倾吐痛苦,我就写一封相应长度的信来抚慰他的痛苦,或展示自己同样也很受伤,使他觉得自己的不幸并不孤单。
有的家伙失恋后拉我陪其喝酒,努力把自己灌醉方休,然后一边吐个乱七八糟,一遍为自己刻骨铭心的忧伤而喝彩。然后我们便吐出诗句:我没有喝醉,胡言乱语的是酒杯。
人,貌似诗意地栖居。
夜深沉,一干特种部队空降某地。落地时,一个士兵崴了脚,痛苦地倒在那里,发出嘤咛的呻吟声。
“你这是怎么啦?!”长官走过来厉声问道。
“报告长官,我的脚疼。”满头大汗的士兵说。
长官狞笑着蹲下来,将那哥们儿的一只手扯过来,攥住其小指,用力……只听“咯吱”一下度阿列的声音,士兵发出更嘤咛的呻吟。
“你的脚还疼吗?”长官慈祥地问道,拽过去他的另一只手。
士兵“腾”地站起来,疯够般向前冲去。
这是一部美国劣质喜剧片中的一幕情景。当我看到时,茅塞顿开:如何对待痛苦?──用更大的痛苦来将其掩盖。
于是我又发明了自己独特的痛苦疗法:当一个人向我展示伤口时,我便开始疯狂的蹂躏运动,将其伤口迅速搓出老茧,直至其贱地发痒;那厮要还不过瘾,就在其伤口旁划一道更深的伤口,然后继续开始疯狂的蹂躏运动……
这种疗法发明后,再有失恋的家伙试图一醉方休,我就已经不可能让这种低劣的表现欲得逞了,那厮刚把眉头锁成“川”字型,还没把一口气倒上来,我就冷冷地说:“祝贺你,自由了。”伊一口气憋在那里,只好喝起闷酒来,然后因自己不能为失恋而哭而大哭。
从那一刻起,我再没见哪段无疾而终的爱情能把他击倒。
这次刮骨疗毒使我对蹂躏疗法信心大增。再碰到有人诉苦,我已经不在乎对方说的是什么内容,就野蛮地打断起唠叨:怎么了?有人饿死吗?有人吓死吗?有人气死吗?难道你要哭死吗?
这四个问好将其迅速拍晕,悻悻地闭上了嘴巴。
为自己而哭的男人,不予以蹂躏是不行的。如果他自己做不到这一点,就让我们来帮助他,通过粗暴的蹂躏疗法,使其化痛苦痛快,有力量冲这个严酷的世界竖起倔强的中指。